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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邯郸政策汇编(青年就业创业)

发布时间:2021-09-01 15:52:55       浏览:1698 次

导读

国家、河北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出台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围绕青年发展10大领域,结合邯郸实际,相继出台了一批服务青年发展的政策措施,力所能及为身边青年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着力推动《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在邯郸的落地落实。近日,市联席办对这些青年发展相关政策进行收集梳理,通过团属新媒体平台进行解读,扩大青年知晓度和政策受益覆盖面。

就业创业资金扶持原则

注重普惠,重点倾斜

奖补结合,激励相容

强化落实,精准效能

安全通办,信息共享

业务协调,高效便民

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分为两大类

(一)个人和单位补贴

(二)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

就业创业各项具体政策(六项十二条)

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1.一次性创业补助

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毕业学年的除外)、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
      2.初次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场地租金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并登记就业,且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自创业之日起3年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租赁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5000元。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
      4.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多要素创业服务的孵化基地(含众创空间),按符合条件入驻项目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物业、水、电费按照总额不超过1000元标准(低于据实补贴);房租补贴标准为每平米(含公摊)每天1.5元,每个创业实体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22000元。

鼓励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

  5.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给予期限不超过2年,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的2/3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鼓励中小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
      6.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7.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8.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见习对象为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贫困县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不超过1500元。就业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

9.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实际培训课时,给予每人每课时5-8元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每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2200元,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
    10.创业培训补贴

毕业学年内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给予每人不超过12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11.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毕业学年内高校毕业生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提供就业援助

12.一次性求职补贴

对毕业年度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每人2000元。

温馨提示: 除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的人员外,请提前到创业或就业所在地就业服务部门办理登记后方可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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