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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与峰峰矿区共商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实施省级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0-04-03 16:13:00       浏览:1846 次

       峰峰矿区是我省确定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实施7个省级试点县(市、区)之一。4月2日,团市委书记陈国庆、副书记彭长江一行到峰峰矿区调研试点工作,与峰峰矿区区委副书记段利勇座谈并交换工作意见。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青年教育示范区、青年书社调研了解青年教育和青年文化工作,对峰峰矿区推动青年发展规划省级试点工作进展予以肯定,并对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调研组希望峰峰矿区进一步加强党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领导,尽快召开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并在前期取得明显成效的工作基础上,抓好体制机制建设,做好软件硬件配套,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峰峰经验, 推出一套可供借鉴参考、精准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的“峰峰方案”。

       调研期间,召开试点工作座谈会,同峰峰矿区有关负责同志就做好青年发展规划实施省级试点工作交流了意见。峰峰矿区坚持党管青年原则,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创建“美丽峰峰•青春之城”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划设计“青年思想引领示范区”、“青年教育示范区”、“青年健康示范区”、“青年文化示范区”、 “青年创业就业示范区”、“青年成长示范区”、“青年融入示范区” 7个方面24项内容,经省联席办评估和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青年公园、运动公园、足球场、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一批青年民生项目已经开工;大学毕业生见习、青年创业补贴、自主创业信贷支持等多项扶持政策已经出台,为《规划》在全市范围的落实提供了“峰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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