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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街道区域化团建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0 15:05:00       浏览:1376 次

共青团邯郸市委(通知)                           邯团通(2014)12号 共青团邯郸市委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街道区域化团建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团县、区(市)委、各对口单位团组织: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街道区域化团建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街道区域化团建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共青团邯郸市委                                       2014年9月9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街道区域化团建 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的十七大、团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根据团中央《关于在城市街道开展区域化团建工作的通知》(中青发〔2014〕6号)、团省委《关于在城市街道开展区域化团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积极开展城市街道区域化团建并已取得一定成果,为进一步切实提高城市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街道区域化团建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建设服务型团组织,实现区域内组织共建、资源共享、阵地共用、工作联动为目标,全面推进城市街道区域化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区域化团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持续化,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党建带团建原则。把区域化团建的规范化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格局,与基层党政重点工作结合,请党政领导担任共建委员会主席或召集人,实现党团联动,共同发展。 二是坚持结合街道服务新职能的原则。将街道区域化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作为城市基层团组织的普遍化要求,贯穿到街道全年的各项服务工作中,理清重点,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稳步推进。 三是坚持形成常态的原则。防止街道区域化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短期行为的倾向,使规范化建设的成果标准化、常态化、制度化,成为区域化团建焕发活力的根本保障。     三、具体内容 (一)规范组织建设 1、组织设置。各街道团工委要严格依照《共青团邯郸市委关于开展城市街道区域化团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一个不少于15个成员单位的区域青年工作共建委员会,秘书处设在街道团工委,具体负责联络、协调工作。每个团工委专兼职委员负责新建至少2个直属团组织,所属社区实现建团率100%全覆盖。 2、力量配备。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街道团工委班子至少由9名专兼职团干部组成,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委员数量,具备条件的街道可争取1名青少年社工或专职志愿者。 (二)规范阵地建设 1、办公场所建设。共建委员会要做到有牌子和办公地点,办公室要做到团的制度、团组织机构图、共建委员会相关制度上墙。办公(活动)场所可以选择在街道(社区)居委会,也可以设在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具备开展活动条件的其它场所,鼓励设在场所敞亮、青年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 2、活动场所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各街道共建委员会要至少建设1个青少年工作阵地,统一挂牌为“青年梦工厂-我的青春地带”,强调活动开展和功能实现,努力打造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同时要争取共建单位的党团组织活动场所,允许使用,向青年开放。 3、新媒体阵地建设。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建立青年交流、交友、社区参与的网上平台。可以通过QQ群、微信圈、手机短信平台、开设青少年主题网站等新型手段,拓展团组织工作和活动空间。 (三)规范共建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运转 1、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各个共建单位的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建立健全轮值主席制、联席会议协商机制、工作通报机制、激励机制和改进团内评选表彰机制等一套区域协同工作机制 。 2、日常管理。要按规定及时向同级党组织、上级团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报告党团组织部署的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工作经验和典型;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难题,需要上级党团组织予以支持的事项;报告团员和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等等。 3、档案管理。要注重做好各项重点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建立健全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建立健全成员单位花名册、志愿者花名册等,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青年培训等档案材料。要注重整理保存团的工作及相关活动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 (四)规范团的活动开展 1、活动内容。紧紧围绕青年学习成才、就业创业、婚恋交友、社会融入等需求,科学设计活动内容,形成“一街一品”,即每个街道形成一个区域品牌工作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活动要注重形式创新,如建立服务联盟、开展联建联创联谊活动等,建立共建协调机制。 2、活动开展。要注意利用纪念日、节庆日等重要节点,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成效、青年欢迎的主题日活动。 3、队伍建设。要大力发展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行业青年突击队等各类青年组织和队伍,并有针对性的开展社会服务、建功发展、文明风尚、安全稳定等各类活动。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团委要充分认识区域化团建工作的重要性,主动争取同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支持,按照全市总体部署,规范区域化团建工作。团委书记要亲自抓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团的各条战线要分工协作、形成合力。 (二)强化对基层的经费保障和支持。要创新资源整合和配置方式,积极为街道争取工作资源,确保每个街道团组织每年2万元的工作经费,保障团组织活动的开展。 (三)立足基层,靠前指导。区域化团建工作关键在基层,重点和难点也在基层。团县、区(市)委要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团县、区(市)委要强化工作督导和一线指导,保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高效推进工作。 (四)建立考核和保障制度。把区域化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街道团建工作目标考核,每年由团县、区(市)委负责对街道区域化团建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由团市委负责督导街道区域化团组织规范化建设落实情况。  (五)及时总结,注重推广。团县、区(市)委要及时发现、提炼基层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推广有特色、有实效、有价值的案例典型,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附件:2014年街道区域化团建工作考评细则 附件: 2014年街道区域化团建工作考评细则 项目 分值 考核标准 组织建设 30分 1.每个街道团工委建立1个区域青年工作共建委员会(不少于15个成员单位参与)。(15分) 2.每个团工委专兼职委员负责新建2个直属团组织。(5分) 3.所属社区普遍建立团组织,社区建团100%全覆盖。(5分) 4.具备条件的街道至少联系2个青年社会组织,成立青年社会组织联谊会。(+5分) 力量配备 15分 5.每个街道团工委班子配备9名以上专兼职团干部。(5分) 6.完成对开展区域化团建的街道团工委负责人的培训全覆盖。(5分) 7.具备条件的社区配备1名青少年社工或专职志愿者。(+5分) 阵地建设 20分 8.每个街道团工委建设1个青少年工作阵地(青年中心、青年汇、青年家园、新市民学校等),强调活动开展和功能实现,努力打造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15分) 9.打造新媒体阵地,建立青年交流、交友、社区参与的网上平台。(5分) 工作项目 15分 10.围绕青年学习成才、就业创业、婚恋交友、社会融入等需求,形成“一街一品”,即每个街道形成一个区域品牌工作项目。(10分) 11.面向进城务工青年开展“新市民培训计划”。(5分) 资源保障 10分 12.每个街道至少2万元工作经费落实到位。(5分) 13.创新资源整合和配置方式,为街道争取了工作资源。(5分) 工作机制 10分 14.形成一套区域协同工作机制(建立轮值主席制;联席会议协商机制;工作通报机制;激励机制;改进团内评选表彰机制等5项)。(10分,每项2分) 加强领导 15分 15.区县级团委发挥领导作用,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召开会议及下发实施意见;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重点推进,措施有力;开展专题培训、督查并建立直接联系点;及时报送信息与工作案例4项)。(10分,每项2.5分) 16.承担上级示范培训任务(+5分) 工作创新 5分 17.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区域化团建成效突出。(+5分) 说明:总计120分,其中达标项满分100分,加分项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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